知识产权界(ID:IPRpark);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本文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 年8月16日,加多宝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纠纷案件再审判决书的公告。再审判决书显示,广东加多宝公司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并不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并未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年8月16日,加多宝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纠纷案件再审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加多宝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民再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认定广东加多宝公司在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为保有在商标许可期间其对“王老吉”红罐凉茶商誉提升所做出的贡献而享有的权益,将“王老吉”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基本事实向消费者告知,其主观上并无明显不当;在客观上,基于广告语的简短扼要特点,以及“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情况、广东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提升“王老吉”商标商誉所做出的贡献,消费者对“王老吉”红罐凉茶实际经营主体的认知,结合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广东加多宝公司使用涉案广告语并不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并未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最终判决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粤高法民三终字第号民事判决;CLI.C.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穗中法知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CLI.C. 三、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7,元,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附:判决书全文责任编辑:李晓敏审核人员:张文硕▼往期精彩回顾▼百万法律人都在用的北大法宝详细介绍!
王老吉VS加多宝共享红罐经典判决书全文来啦!
加多宝红罐贴外观专利驳回二审判决书
—更多内容—欢迎扫码获取法宝介绍和试用OURVISION
爱法律,有未来
为法律人打造美好的工作体验
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北大法宝学堂法宝智能扫一扫下载订阅号助手,用手机发文章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