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被判停用ldquo怕上火rd

围绕“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家喻户晓的广告语的官司之争,继续抢着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头条”。

今天,拥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白云山()公告,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怕上火”广告语案的一审判决,判令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侵权广告语,并赔偿万元。

随即,王老吉官方微博称“王老吉迎来系列案件14连胜”。

广州市中院判决书判定主要包括三点,一是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的广告语;二是加多宝公司赔偿王老吉万元;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广州市中院认为“怕上火”是个常见词,在南方由于水质地缘等因素“上火”现象更是常见,该广告语在产生之初并无显著性和识别性,但经加多宝多年宣传使用,已具有区别同类商品的能力,并能够与其所经营的凉茶产品建立起稳定联系,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范畴。

此外,法院认为涉案广告语首先且直接联系的是“王老吉”,而不是其他。涉案广告语之所以能与加多宝公司产品相联系,是通过“王老吉”产品建立起来的。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所有人和合法使用人,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公司对属于该商标形象组成部分的广告语享有合法利益。

同样,法院认为加多宝公司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会使得消费者认为生产“加多宝”产品的企业与生产“王老吉”的企业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等关系,增加了“加多宝”产品的竞争优势,从而损害广药集团与王老吉的合法利益。因此加多宝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目前,就“怕上火”这个广告语,加多宝与王老吉依然处于互诉状态。此前,加多宝就类似广告语在重庆中院起诉王老吉,但该案件在年12月被驳回,目前处于二审阶段中。

今晚,在加多宝的官方微博和官方网站上,依然可以看到其在使用“怕上火,喝金罐加多宝”的广告语。截至截稿时,小食代未获悉加多宝方面对于上述判决的回复。

小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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